【打通“生命通道”违法案例曝光台】1: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通报3起占用消防通道违法案例
2025-07-10 20:22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译林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795

为深入推进畅通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行动,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现将汉寿县依法依规查处的涉及“生命通道”违法案例予以曝光,请广大居民和物业单位深刻汲取教训,立即自查自纠,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。

 案例1

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7月7日,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蓝湾美树小区开展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联合检查,发现该小区业主肖某文将小汽车(湘J0297*)、马某将未上牌小汽车停放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肖某文、马某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2

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7月8日,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天济城小区开展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联合检查,发现该小区业主薛某钧将东风日产牌小汽车(湘CL362*)停放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薛某钧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3

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7月9日,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碧桂园小区2期开展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联合检查,发现该小区业主刘某稳将东风日产牌小汽车(湘 JS809*)停放在小区3栋2单元侧消防车通道上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刘某稳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来   源: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
编   辑:刘译林
一   审:刘晓燕
二   审:周海燕
三   审:张智峰

责编:刘译林
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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